紫陽地稅納稅服務走進“微時代”
來源:陜西省地方稅務局 發布時間:2014-09-01 17:58:21
本報訊(吉衛華) 陜西省政府、省軍區近日批轉省人社廳、省軍區司令部、省軍區政治部制定的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,規定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,稅務部門自隨軍家屬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,3年內免征其營業稅、應稅服務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。
辦法指出,鼓勵符合公務員考錄條件的隨軍家屬報考公務員;隨軍家屬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,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、聘用;社區在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就業困難的隨軍家屬,鼓勵隨軍家屬參加社區“兩委”選舉和服務站工作人員的選聘;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隨軍家屬可以優先安排。鼓勵各類企業接收隨軍家屬就業。對為安置隨軍家屬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,隨軍家屬占企業總人數的60%以上,并有軍以上政治和后勤機關出具的證明,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,3年內免征營業稅、應稅服務增值稅。
同時,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,稅務部門自隨軍家屬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,3年內免征其營業稅、應稅服務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;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,免征增值稅;各市場主辦單位要優先為隨軍家屬安排經營攤位。隨軍家屬創辦企業符合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,自今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,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(含10萬元)的小型微利企業,其所得額按50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,按20%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。
辦法指出,鼓勵符合公務員考錄條件的隨軍家屬報考公務員;隨軍家屬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,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、聘用;社區在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就業困難的隨軍家屬,鼓勵隨軍家屬參加社區“兩委”選舉和服務站工作人員的選聘;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隨軍家屬可以優先安排。鼓勵各類企業接收隨軍家屬就業。對為安置隨軍家屬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,隨軍家屬占企業總人數的60%以上,并有軍以上政治和后勤機關出具的證明,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,3年內免征營業稅、應稅服務增值稅。
同時,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,稅務部門自隨軍家屬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,3年內免征其營業稅、應稅服務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;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,免征增值稅;各市場主辦單位要優先為隨軍家屬安排經營攤位。隨軍家屬創辦企業符合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規定的,自今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,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(含10萬元)的小型微利企業,其所得額按50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,按20%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。